Sep 09 2003
吵架的 No、No、No
我不是一個愛想找人吵架的人,但是跟我吵架又搞不懂我為什麼會沒來由的火冒三丈,其實原因就在這裡:
自作聰明:當一個人自作聰明的以為你怎麼樣怎麼樣,犯了什麼又什麼錯誤,未審先決就判你的罪或堵你的話,老實說,這種談話已經沒有什麼好繼續下去的。直接一翻兩瞪眼,拍桌子吵架吧!
自以為是:這是每個人都會犯的錯,把自己的想法套用在別人的行為上,然後解讀行為背後的意義,最後別人的作法變成自己想法的衍生體 — 如果我犯的錯是對方希望我犯的錯,那真是冤大頭。
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:就是這麼回事。如果你有耍賴皮的特權,為什麼我不能有一再犯錯的特權?Simple and Fair rules.
以上是跟我吵架時的三不政策,請愛用。謝謝!
ps: 還有一個我沒有列在這邊:『翻舊帳』。翻舊帳牽扯不清是所有吵架中唯一的濫觴, 就這樣。
女生通常(其實)很單純,
只要給她安全感,疼她、關心她,
對她貼心些,這樣就可以了!!
請參考,謝謝。
其實會吵架就是因為都〝自以為是〞啊!不是嗎?